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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17-2018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

 

 

各单位:

    一年一度的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“2017-2018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条件与名额:

  1、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、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,身心健康,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。

  2、在医学部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,预计在外研修时间应在本人当期聘用合同之内。

  3、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,各可推荐1-2名人选,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。教辅和机关可推荐1名人选。

  4、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、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、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。

  5、2017-2018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1。

二、所需材料:

  1、 校际交流申请表 (附件2)。

   2、 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(附件3

   3、候选人详细简历(中英文各一份)、研修计划书(中英文各一份)。

 4、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(或成绩单)复印件一份。外语要求参考人事部“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”规定执行。(附件4)。

   5、半年内的体检证明。

   6、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,需候选人准备2-3封推荐信(英文)。

   第1、2、3、4、5项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6年12月22日下午四点前报医学部人事处,并将电子版材料发xiangjun@bjmu.edu.cn。逾期提交材料者将作为第二批人选备选。

三、注意事项:

   1、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,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拟交流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。

   2、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,本人不得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,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。

   3、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,其中美国、澳大利亚、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 有疑问可与医学部人事处联系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向俊  82801627

          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 

        2016年11月30日

附件1、2017-2018年度校际交流名额及待遇概况

附件2、校际交流申请表

附件3、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

附件4、关于修订我校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